06:10(请务必提前5分钟)长江路总统府门口集合,06:40浦珠南路慕斯荟购物中心对面加油站路边,06:50泰山新村长海医院门口上车,07:00地铁S8线葛塘站1号出口宁六公路葛塘客运站门口,07:20六合南门国土资源局门口公交站台集合经停顺接,G25长深高速淮安、连云港方向转G15沈海高速乘车出发往日照,(行程距离:约430公里;行驶时间:约360分钟)。
(此行程根据潮汐时间,刘家湾赶海园游览顺序由导游作出调整)中餐后游览政府巨资打造的【万平口万米梦幻金沙滩】(含门票60元/人,游览时间约3小时)【海滩沙雕公园】观赏各类沙雕塑像、【临涛广场】听涛踏浪、【浴月广场】观海,【映旭广场】采风(游览时间为1.5小时),观彩虹桥,走扬帆天桥,沿着空中木栈道,登临海观光塔,呼吸自由的空气,投入大海的怀抱,感受蓝天、碧海、金沙滩,沙滩自由踏浪、戏水!免费体验:小火车环游金沙滩整个景区观光(10公里,全程40分钟)、万平口免费自来水冲洗、免费沙滩椅;免费观看沙雕展览、免费试用沙滩排球场地、免费沙滩水上冒险闯关游戏;
17:00赴中国离海最近的古城【日照东夷小镇】游客可以自行参观游览,充分了解日照的渔家文化,民俗文化,品尝日照及各地当地美食,东夷小镇也是一个风情浓郁的民俗小镇,如果您喜欢逛吃,如果您对黄海渔民风俗感兴趣,那就一定要来东夷小镇!
19:00 前往酒店入住办理入住手续;
早餐后乘车(约40分钟)前往日照涛雒国家AAAA级景区——【刘家湾赶海园】(含门票50元/人,游览时间约210分钟),刘家湾赶海园为日照最后一片纯净沙滩——金沙岛景区。在绵延9公里的黄金海岸线上,旅游资源丰富,拥有万亩潮间带,有赶海园和金沙岛海滨浴场、沙滩高尔夫两大板块组成,是以赶海拾贝为主,集休闲度假、海上游艇、海水沐浴、沙滩运动、高尔夫练习为一体,具有沿海民俗风情特色的旅游风景区,被誉为“亚洲最大金沙滩、中国第一赶海园”,盛产竹蛏、文蛤、四角蛤、泥螺和花旦蟹等40余种海洋生物。儿童参与海洋文化馆沙画学习一次!后金沙岛参与【海边集体捕鱼】(含费用30元/人,时间约50分钟),收获归游客所有,在景区内加工食用(加工费用自理)
14:00乘车回南京,21:00左右抵达南京大行宫地铁站附近。结束愉快的旅程!返程只停靠近六合国土局附近、地铁S8线葛塘站1号出口宁六公路葛塘客运站附近、长海医院附近、浦珠南路慕斯荟购物中心附近及大行宫地铁站附近。沿途不停(因总统府地区属于市内中心地段,晚间抵达南京有可能停靠周径500米可停车区域)。
成人票: 空调旅游车、住宿费、行程中所列景点门票、含大盆海鲜餐1顿,导游服务费用5元/人/天
儿童票: 空调旅游车座位票(身高0.1米以上必须购座位票),含海鲜大盆餐1顿,其他费用家长临时自理!
赠送餐饮:赠送超爽大盆海鲜餐一顿,不吃不退。一大盆生蚝、一大盆扇贝、一大盆蛤蜊、一大盆海蛏子、4份时蔬、一盘山东馒头、米饭、一大盘水饺(任家台码头新鲜打捞食材,现场加工制作,保持原汁原味,让您吃个过瘾)!
门票说明: 行程内门票已含。
1.以上“费用包含”中未包含的项目费用其它私人消费
2.本社已向旅游者(甲方)推荐购买旅游者个人保险,旅游者(甲方)已明确。
本线路报名人少时,会与同方向其它线路拼团发班,导游在保证景点和游玩时间的基础上,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相应调整,带来不便请游客谅解!
保险说明: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壹份,费用为10元/人,最高保额10万元。可由旅行社代购。根据保险公司规定,18周岁以内,65周岁以上保额减半,3周岁以内至75周岁以上不得参保旅游意外保险,我公司不再为该群体游客提供保险代购服务。 因出险产生保险责任问题及医疗费用,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,待治疗终止,凭医疗发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付!
餐饮建议:用餐高峰时段,人流较为集中,为了节约游览时间,建议不含餐的游客,选择半包价游客,中餐可以采用较为简单经济的团餐的方式,标准:25-30元不等/成人。晚餐由于时间较为宽裕,建议游客可自行选择住宿宾馆周围的特色餐馆,自行用餐。
▲此线路为多家旅行社联合发班。车头标有“联合假期”字样。
▲车型根据人数决定,人多为大车,人少则小车,保证每人一正座。
▲请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,过时不到者,作弃团处理,费用不退。团队游览中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%赔付旅行社,剩余团费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▲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、自身安全。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▲购物属个人行为,如遇问题与我社无关,请慎重选择。
▲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,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▲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,如客人临时取消,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%违约金+车位损失费。在出团当天取消,团费不退。▲各条线路的详细价格,请参照前台当日的价格表!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意外险,费用为10元/人;
▲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,签章后作为《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的组成部分;
▲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,超出1小时以上部分,按每小时10元/人每人的标准赔付给游客。
▲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,禁止游客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的游泳活动,否则产生不良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▲游客参必须是在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报名,不得欺骗隐瞒,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▲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、顺延或提前终止时,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,旅游费用多退少补;
▲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,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。
▲按国家规定,可以不占座位的儿童的标准为0.1米以下怀抱婴儿,0.1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,否则,我社导游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;
▲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;
▲行程中自费和可另付费景点不参加的游客,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游览结束后,统一乘车继续游览。
▲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,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,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。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,请拨打值班电话。
▲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。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